訂房後需於三日內(不含訂房當日)匯款完畢,如超過三天未付訂金者將視同未訂房,並於匯款後將匯款單傳真至本館,並與本館聯繫,訂房才得以完成。 ※若持有折價券者請於訂房時告知,完成匯款手續後才告知或出示折價券者,恕不退差額。 |
※一般房型取消規定 |
| (1) |
平日訂金為總金額30%,特殊節日與前夕為全額 |
| (2) |
旅客於預定住房日七天前辦理退房(款)者,本旅館得收取上述30%。 |
| (3) |
旅客於預定住房日三天前七天內辦理退房(款)者,本旅館得收取上述50%。 |
| (4) |
旅客於預定住房日三天以內辦理退房(款)者,本旅館得收取上述100%。 |
| (5) |
旅客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房手續時,均視同住房,本旅館得收取上述100%。 |
| (6) |
旅客確認訂房後只可做變更日期(得延一個月)或依循以上之規定。 |
| (7) |
特殊節日訂房後恕不得取消或更換住房時間。 (特殊節日定義為情人節(七夕與西洋)、過年、中秋節、聖誔節、跨年當天與前一日) |
| (8) |
凡使用現金券者,只得延期一個月,不得退費,逾期者視同Show Room | |
| ※特殊房型取消規定(特殊房定義為VIP房型、皇家池畔、帝王行宮) |
(1)平假日訂金為總金額50% (2)入房前七天取消訂房扣70%訂金。 (3)入房前三天取消訂房扣100%訂金。 (4)特殊節日7日前或一般期間3日前通知取消訂房,可由入住日起計算延期一個月,逾期不予退款。 (5)未規範事項,通用上項規定。 |
| ※注意事項 |
(1)本旅館謝絕訪客進入客房及禁止攜帶寵物。 (2)本旅館每房限2位入住,不提供加床服務。 (3)住宿時間為12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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